关于调整2019年东风公司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
公司各缴存单位:
依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调整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缴存基数
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。
(一)201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。
(二)2018年度职工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应按《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<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>的通知》(统制字[1990]1号)确定。
二、缴存额
(一)缴存额确定方法:单位部分为缴存基数乘缴存比例,个人部分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,由单位统一代扣代缴。
(二)缴存比例:按照《东风汽车公司关于调整医疗保险费率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》(东风司发〔2012〕86号)确定,单位与个人相同各为10% 。
(三)缴存额上限及下限:按照《关于 2019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等标准的通知》(东风统筹通字〔2019〕11 号)确定。
三、要求
年度基数调整:业务期在7月份的,由单位经办人自行进行基数调整;业务尚未做到7月份的单位,待业务做到7月份后,再由单位经办人进行基数调整。基数调整完毕后方可进行7月份业务。
日常基数调整:业务期不在7 月份的 个别基数调整需要中心审批。
四、基数调整操作流程
(一)变更基数从系统导出模板按模板自行填入相关字段,然后导入系统进行变更。(详见操作文档附件)
(二)字段要求:公积金帐号(自定义)、姓名(文本)、月缴存基数(数值型取整,进到十位)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王耀光 联系电话:0719-8269292
QQ:458470614
东风公积金分中心
二O一九年七月十五日